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陇南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及招聘暂行办法》《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意见》精神,结合陇南市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空缺现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为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方式
陇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729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93名,县区事业单位636名。按照行业分,党群和政府口事业单位206名,教育口事业单位260名,卫生口事业单位26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陇南市2023年党群和政府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陇南市2023年教育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陇南市2023年卫生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市人社局牵头负责统一组织,党群和政府口、教育口、卫生口笔试考试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分别设置考场同一时间举行。面试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分别组织。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原则上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具体以用人单位要求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陇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符合报考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岗位条件的人员除外);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和受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伪造证件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1.2023年全市公开招聘考试《岗位简表》中未限制户籍或生源的,所有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的以《岗位简表》为准。(户籍迁入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之前)。
2.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岗位简表》备注一栏中标注为“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只限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简表》备注一栏中标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只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即2021年、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岗位简表》备注一栏中没有标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3.用于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甘肃省统一考试录取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入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
(四)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岗位简表》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岗位简表》专业一栏中未标注“**类”的专业,均为具体专业),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不属于同一门类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
(五)教师资格证有关要求
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对应,任教学段不得低于招聘岗位学段。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报名应聘,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任教学段不得低于招聘岗位学段。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为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5日9时。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简表》,按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在公告中点击“我要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简表》备注栏中要求的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注意:陇南市内在非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和陇南市外已就业的人员,须另外上传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另外上传分配文件、服务期满正式聘用文件(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出具的未入编证明(县区党委编办盖章确认);因毕业时限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上传信息完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确保资格复审时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的无法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另外上传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任教学段不低于招聘岗位学段、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扫描件。
党群和政府口、卫生口岗位提交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17时;教育口岗位提交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17时。
2.资格初审。党群和政府口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相关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负责,教育口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教育局和相关县区教育(科)局负责,卫生口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市卫健委和相关县区卫健局负责。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后3日内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党群和政府口、卫生口岗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1日17时,教育口岗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17时。
3.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收到的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进行缴费,收费标准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为150元。缴费后3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党群和政府口、卫生口岗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9时,教育口岗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9时,逾期缴费的人员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注意:报名填写的联系方式是应聘人员缴纳费用的重要途径,应聘人员须保证手机畅通且中途不得更换联系方式,如因错填、中途更换联系方式、手机欠费、不在服务区、信息拦截、信息删除等个人原因导致网上缴费失败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应聘人员须慎重选择应聘岗位,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申请中的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笔试
1.除1072播音主持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1072播音主持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按照党群和政府口、教育口、卫生口分别命题制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中:
党群和政府口岗位考综合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党史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
教育口岗位分十六类,(1)公共类:2001、2002、2005、2011、2013、2057、2059、2060、2076、2166岗位参照党群和政府口岗位考综合知识;(2)专业学科共十五类:除公共类的其他岗位考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学前教育、化学、计算机、音乐、生物、地理、美术、体育、心理学)。
卫生口岗位分三类,(1)公共类:3001、3007、3008、3009、3014、3020、3025、3026、3113、3144、3149、3150、3156、3157、3159、3169岗位参照党群和政府口岗位考综合知识;(2)护理类:3033、3034、3056、3092、3105、3108、3112、3130、3132、3141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3)医学技术类:除上述(1)(2)之外的其他岗位考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
(三)资格复审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1072播音主持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注意:报考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另外提供分配文件、服务期满正式聘用文件(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出具的未入编证明(县区党委编办盖章确认)的原件、复印件,分配文件、服务期满正式聘用文件(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若无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发文单位公章并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2.市直党群和政府口岗位由市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县区党群和政府口岗位由相关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统一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教育口岗位由市教育局和相关县区教育(科)局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卫生口岗位由市卫健委和相关县区卫健局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综合成绩计算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精神,1072播音主持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其他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考察人选填写《考察表》并接受用人单位考察。市直党群和政府口、卫生口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审查档案,县区党群和政府口、卫生口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区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社局负责审查档案;市直教育口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查档案,县区教育口由县区教育(科)局负责审查档案。考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体检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党群和政府口岗位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和相关县区人社局组织体检;教育口岗位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和相关县区教育(科)局组织体检;卫生口岗位拟聘用人员由市卫健委和相关县区卫健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详见《岗位简表》具体条件)。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分别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市卫健委在陇南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党群和政府口由市人社局汇总,教育口由市教育局汇总,卫生口由市卫健委汇总,汇总后由市人社局统一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陇南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凡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及审批等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
党群和政府口报名咨询电话:
陇南市委组织部: 0939-8236269
陇南市人社局: 0939-8219651
武都区委组织部: 0939-8212872
武都区人社局: 0939-8232266
文县人社局: 0939-5522745
宕昌县人社局: 0939-6171198
徽县委组织部: 0939-7536629
徽县人社局: 0939-7539382
成县委组织部: 0939-3213177
成县人社局: 0939-3220255
康县人社局: 0939-5932233
两当县人社局: 0939-7121115
西和县人社局: 0939-6624826
礼县委组织部: 0939-4483168
礼县人社局: 0939-4479319
教育口报名咨询电话:
陇南市教育局: 0939-8212692
武都区教育局: 0939-8213703
宕昌县教育局: 0939-6121377
成县教育局: 0939-3200392
康县教育局: 0939-5939305
两当县教科局: 0939-7121047
西和县教育局: 0939-6693323
礼县教育局:0939-4423428
卫生口报名咨询电话:
陇南市卫健委: 0939-8870201
武都区卫健局: 0939-8212262
文县卫健局: 0939-5522218
宕昌县卫健局: 0939-6121001
康县卫健局: 0939-5121287
成县卫健局: 0939-3218671
徽县卫健局: 0939-7599968
两当县卫健局: 0939-7121553
西和县卫健局: 0939-6621355
礼县卫健局: 0939-4428193
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1958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南市教育局
陇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